所需文件
  • 僱主香港身份證副本
  • 僱主入息證明副本
    稅單-年薪HK$180,000-以上或
    糧單-月薪HK$15,000-以上或
    定期/存摺-連續三個月存款不少於HK$360,000
  • 住址証明副本
    最近期的水/電/煤/住宅電話費(手提電話單除外)/差餉費單/有線電視單副本一張
  • 合約上家庭成員的姓名,出生日期,身份証號碼
  • 現有/舊傭工的姓名,身份証號碼,正在港居留期/終止合約的日期
僱主責任
  • 僱主每月需支付女傭之月薪為政府法定工資
  • 在合約兩年期間,僱主須負責女傭之食宿,醫療,勞工保險
  • 女傭每年可享有7天的有薪年假及每年可享有14天的勞工法定假期
僱主責任
  • 元旦日(一月一日)
  • 農曆年初一
  • 農曆年初二
  • 農曆年初三
  • 農曆年初四
  • 清明節
  • 勞動節(五月一日)
  • 佛誕
  • 端午節
  •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(七月一日)
  • 中秋節翌日
  • 國慶日(十月一日)
  • 重陽節
  • 冬節或聖誕節 (由僱主任擇其一)
如傭工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後,便可享有以上的有薪假期 。
有關勞工法例詳情:請參考勞工處網頁:
http://www.labour.gov.hk
根據香港勞工法例,於終止合約當日起計七天內,僱主必須以書面通知人民入境事務處, 有關的女傭已被終止合約。
解僱女傭應注意的事項:
如在下列情況下可即時解僱,而無需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:
  • 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的命令;
  • 行為不當;
  • 欺詐、不忠實慣常疏忽職責
  • 在合約到期前雙方均有權終止合約,僱主或女傭只須給予對方不少於1個月的通知期或通知金,便可即時終止僱傭合約
當合約終止或屆滿,僱主必須於合約終止後七天內支付:
  • 薪金
  • 代通知金(如適用)
  • 應有而未曾享用的年假,可用工資代替
  • 返回原居地的單程機票
  • 交通津貼(不少於港幣100元)
  • 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(如適用)
本頁內容只供參考之用,一切仍以各政府部門頒佈之法例為準,敬請留意。
女傭可根據以下情況,享有長期服務金:
  • 於同一僱主受僱不少於5年
  • 女傭並非因犯嚴重過失或因裁員而遭解僱
  • 女傭在職期間死亡
  • 女傭因健康理由而辭職,但必須出示註冊醫生發出的證明信
  • 65歲或以上的女傭因年老而辭職
計算長期服務金的方法:
  • 根據女傭最後一個月的工資 x 2/3x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
    僱主須在僱傭合約終止後7天內支付長期服務金給女傭。
  • 例如 :
    政府法定工資
    已為服務的年期 5年
    計算方法如下:
    政府法定工資 x 2/3 x 5 (僱主應付的長期服務金)
(詳細資料請參閱勞工處網站)
女傭可根據以下情況,享有遣散費:
  • 女傭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24個月;
  • 女傭因裁員理由遭解僱。
計算遣散費的方法:
  • 根據女傭最後一個月的工資 x 2/3x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
  • 女傭如欲追討遣散費、須在解僱/被停工後3月內,以書面向僱主發出申索遣散費的通知。僱主必須在收到女傭以書面發出申索遣散費的通知2個月內,支付遣散費。
  • 例如 :
    政府法定工資
    已為僱主服務的年期 6年
    計算方法如下:
    政府法定工資 x 2/3 x 6 (傭工應可取回的遣散費)
(詳細資料請參閱勞工處網站)
認可印尼領事牌照: 84943.065.I.2023
職業介紹所牌照: 70377